太平惠民和剂局
宋代药事机构。后世或称之为官药局。它包括两个部分:惠民局、和剂局。惠民局相当于药店,和剂局即制药工场。它们的前身是成立于北宋熙宁九年 (1076) 隶属于太医局的熟药所。崇宁二年(1103)开封在熟药所基础上扩建为七个药局,由和剂局负责制药,供给惠民局出售。这是中国医学史上由国家经营的工商联合企业,同时又兼具药政管理的职能。在官药局建立之初,它曾在平抑药价、方便群众,以及扑灭疫疾方面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封建官僚机构内部的腐败,官药局管理混乱,贪官污吏从中谋取私利,而把亏损转嫁给人民。故宋代民间就有称“惠民局”为“惠官局”、“和剂局”为“和吏局”者。官药局在金、元、明代均有设置,但作用日益微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