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中大夫 太史中大夫官名。南北朝时期的北周国置。掌国家祭祀大典礼仪及测天文灾异、编历书等政务。《北周六典·春官府》: “太史中大夫,1人,正五命; 太史上士,正三命。” 《周书·艺术蒋升传》: “保定二年 (公元562年) 除河东郡守,寻入为太史中大夫。” 《唐六典》: “汉太史属太常。后汉太史令1人,秩八百石,掌天地星律祥瑞妖灾,凡岁将终,奏新年历而已。魏因之。晋太史令品第七,秩六百石。宋、齐、梁、后魏并同晋氏。后周春官府置太史中大夫1人,掌历家之法。” ☚ 太史院院判 太史院经历 ☛ 太史中大夫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太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掌典、法、礼籍,兼司星历。《唐六典·秘书省》“太史局”条说:“《汉书·百官表》,太史属太常。……后汉太史令一人,秩八百石,掌天地星律祥瑞妖灾,凡岁将终,奏新年历而已。魏因之。晋太史令品第七,秩六百石。……宋齐梁后魏并同晋氏。后魏、北齐亦然。后周春宫府置太史中大夫一人,掌历象之法。”太史中大夫正五命,任此职者见《周书·艺术·蒋升传》:“保定二年(公元562年),除河东郡守,寻入为太史中大夫,以年老致仕,诏许之。”副职为小史下大夫,正四命;属官有太史上士、小史上士,冯相上士、中士,保章上士、中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