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坐落在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华港饭店附楼,于1984年6月1日成立,1999年6月28日成建制地移交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管理。自1999年7月1日正式纳入国家司法行政体系,并由副局级单位升格为正局级单位,内设8个部门,编制为65人,是审理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专门法院。案件管辖区域为:南自河北省与山东省交界处,北至河北省与辽宁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其中包括黄海一部分,渤海一部分、海上岛屿和天津、秦皇岛等主要港口。建院15年,审理海事、海商案件3000余件,其中涉外案件700余件,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有效地行使了海事管辖权,在国际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