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县劝学所成立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是根据学部令而设立,掌管天津县内的初等及中等教育之行政。劝学所设学董6人,其中2人执掌总务,4人分掌事务。总务学董之下设有书记数名。所址在东南角草厂庵。林墨青为总董,后,华芷苓继任。所内分5个区,各区设劝学员,中区为刘蓉生、张少元;东区为王吟笙;西区为齐旭初;南区为杨士周;北区为李燕林。嗣人民国,天津县劝学所取消,天津县教育行政初由天津县董事会教育股股长邓庆澜专管。不久,成立天津县教育局,局长华芷苓,视学邓庆澜。1929年1月,刘宸章任教育局长。县教育局办理全县教育行政,总揽全局事务。下设督学1人,分掌指导视察各事项;委员4人,分掌各区教育行政事项;科长3人,分理总务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3科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