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财政体制
财政工作管理模式。解放初,天水专区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省财政厅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1958年开始建立专区财政管理体制,1959年始建专区和县市两级总预算,实行“划分收入,分类分成”的财政体制,1976年改革为“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体制,1985年改革为“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上解递增包干”的管理体制,1989年改革为“共享分成,总额分成,定额补助”。2009年元月起,市与县区实行“比例分享,各有侧重”的财政体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乡镇财政从1956年起建立,多年实行“收定挂钩,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