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诏旨书太平天国印书。辑录了1849年(道光十九年)在贵县,1851年(咸丰元年)在东乡、莫村、紫荆山、茶地、永安、金田,和1852年(咸丰二年)在长沙所发布的天父、天兄的圣旨命令(实为洪秀全假托),要求“通军熟读记心,免犯天令”,即要求拜上帝会员和太平军服从会纪军令。此书封面虽题“太平天国壬子二年(1852)新刻”,但书末附有癸好三年(1853)正月天王诏旨《汇编天命诏旨书诏》,故也可认为是1853年咸丰三年)刊行。 天命诏旨书清代太平天国刊刻书籍之一,清咸丰二年(1852)刊行。辑录天父代言人杨秀清、天兄代言人萧朝贵自道光二十九年(1849)至咸丰元年(1851)在广西贵县、东乡、永安等地下凡的圣旨;及洪秀全自咸丰元年至二年在金田、永安、长沙发布的诏旨。咸丰三年刻本中,又增收了同年的天王诏旨。为太平天国的教育课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