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变追罪王波案
此案发生于后赵主石虎建武十年(公元344年)四月。在前一年的冬天,石虎太子石宣派人入山坎伐官材,从漳水顺流放下,运到邺都,役使人力数万,役夫怨声载道。领军王朗劝石虎以游观为名而罢其役,石虎从之。石宣闻知这是王朗的主意,大怒,欲诛杀王朗却没有合适的借口。这年四月,天象变异,熒惑星守在房星旁不去,石宣就指使太史令赵揽对石虎说:“房星是天子,现在熒惑守在那里不走,这个祸殃可不小,应以贵臣王姓者来承当,方可攘灾。”石虎问:“那么谁可以承当呢?”赵揽答:“没有再比领军王朗更尊贵的王姓大臣了。”石虎心中惋惜王朗,而且也猜测到其中别有原因,就说:“更言其次。”赵揽只好说:“其次就只有中书监王波了。”王波过去曾因议事不当,受过白衣领职的处分。石虎就追论他的罪失,下令将他腰斩,连其四子一起杀死,并把父子五人尸首投入漳水中,以此来厌塞天变之咎。不久,石虎又怜悯王波无罪,追赠他为司空,封其孙为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