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大理寺详断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大理寺详断官差遣官名。宋初,大理寺不治狱,只掌评议、决断天下奏狱,于是设详断官以职其事。若常参官(朝官)为详断官,则兼大理寺正;若未常参官(京官)为详断官,则兼大理寺丞。始定以六员,后加至十一人,并去“兼正、丞”之名。至真宗咸平二年(999)八月十三日,定员八人(《长编》卷45癸亥)。元丰元年十二月十八日罢(《宋会要·职官》24之6)。 简称❶详断官。《宋史·职官志》3《刑部》:“熙宁三年,诏: ‘详议、详断、详覆官,初入以三年为一任。’”《宋会要 ·职官》15之7:“(熙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诏:‘审刑院、大理、刑部详议、详断、详覆官初入以三年为一任。’”《长编》卷267乙卯:“大理寺详断官皆亲书节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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