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阶段、台阶式课税
在工业生产中对原材料与产成品重复课税的制度。按照这种制度,每种产品在其流转各个环节,不仅要实行道道征税,而且都必须按销售额全值课征。由于产品的原材料在出厂销售时,已经征了税,继续对产品按销售全额征税,就形成了对原材料与产成品的重复征税,甚至税上加税。一种产品如果经过多次加工生产,其销售额中就包含着多道税收。这样每个流转环节所纳的税额,用统计图表示,就形成一个“台阶式” (阶梯式) 图形。纳税环节愈多,重复征税愈严重,税收负担也就愈重。多阶段、台阶式课税不能合理地平衡各类产品的税收负担,阻碍社会生产向专业化发展,实行增值税则能够解决这一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