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一六三九年惨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一六三九年惨案 又称第二次屠杀惨案、卡兰巴之役。1639年西班牙殖民者屠杀吕宋岛内湖省卡兰巴华侨的事件。*一六〇三年惨案后,西班牙殖民当局对华侨入境、定居诸多限制,如:限制定居马尼拉的华侨不得逾6000名,且须信奉天主教;华侨要缴纳各种苛捐杂税(停泊税、进口税、居留税、贡金、住房税、杂费等),每年共约136里尔(real)。华商为追逐利润,仍络绎前往马尼拉经商,而西班牙人从对华贸易及华侨的贿赂中亦获大利,故而不拒,入境华侨遂迅速增加。至1638年,吕宋岛华侨人口总计已达3.3万人。西班牙殖民者不时对华侨施以各种虐待。1638年底,从中国大陆满载货物的两艘华侨商船,驶至吕宋岛北岸加牙因(又译卡加延),为西班牙人舰队无故击沉。华侨商人蒙受巨大损失,破产者怨声载道,伺机报复。加之西班牙人因缺乏物资供应和军饷,公然向华侨强征勒索,使华侨忍无可忍。西班牙殖民当局为解决粮食恐慌,强迫约6000名华侨到内湖省卡兰巴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作物。这些华侨备受虐待,死者达300人。约3000名华侨遂于1639年11月19日在卡兰巴揭竿而起,杀死西班牙人区长及天主教神父二人,并焚烧其住宅和教堂,以泄愤恨。继而起义军向马尼拉进发,抵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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