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Bill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2010年7月21日由美国总统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正式签署。以美国参议员银行委员会主席克里斯多夫·多德和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巴尼·弗兰克命名。主要内容: ❶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监管,革新传统金融监管理念; ❷赋予政府系统性风险管理职权,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 ❸调整金融监管机构权限,减少重复监管; ❹强化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促进金融交易公平,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❺扩大国际监管合作,防止金融风险扩散和蔓延。是继“大萧条”以来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1933年银行法案》)比肩的又一块金融监管基石,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树立了新的标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