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1987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并于1989年下发了《外债登记实施细则》,安徽省外汇管理局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于同年制定了《安徽省间接外债统计监测办法》,对外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正式签约的债务其债务人必须在签约后15天内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当地外管部门领取《外债登记证》,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外债登记分逐笔登记和定期登记两种。金融机构借入的外债实行定期登记,除此之外均为逐笔登记。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