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书信
外事交往信件中,首先以“阁下”二字开头,并且总放在其他头衔(无论皇家的或军队的以及其他的)前面,之后才写姓名。凡正式信件必须以“阁下”开头;而社交信件可以“亲爱的”(直接其头衔)开头。正式信件的结尾有几种。例如:给一位大使的正式信件结尾应该这样写:“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并感到非常荣幸,能成为您忠实的仆人(签名)”;若给高级官员的信件结尾则应这样写:“能成为阁下顺从的仆人我十分荣幸(签名)”;而给大使的社交信件则以“阁下,请您相信,亲爱的大使,我是您忠诚的(签名)”措辞结尾;给高级官员的社交信件则以“请您相信,你诚恳的(签名)”。注意,无论是开头抑或结尾,“阁下”的称谓都必须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