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曹官职名。唐代地方州府佐治之官,为六曹之一。在府者全称为士曹参军事,在州者称司士参军事,县有士曹称司士佐。职掌津梁、舟车、宅舍、工艺等。参见“户曹”。 士曹官名。北齐始于诸州置士曹行参军。唐代三府:都督府、都护府及诸王府皆置士曹参军事,简称士曹;于州则称司士参军事,县则设司士佐、史,简称司士。《唐六典》:“士曹、司士参军,掌津、梁、舟、车、舍宅、百工众艺之事。”宋仅开封府及大都督府仍置士曹外,余皆罢改为工曹。徽宗大观元年(1107),曾因士曹过闲,下诏令开封府士曹加主“士之婚田斗讼”之事。南宋后罢废。 士曹 士曹官署的内设机构名。大将军府、丞相府、都督府、各州府均置,掌桥梁、舟车、舍宅建造等事。设参军事官主其政务。《旧唐书·职官志三》:“京兆、河南、太原等府:……功、仓、户、兵、法、士等六曹参军士各2人,(正七品下)……士曹,司士掌津梁、舟车、舍宅、百工众艺之事。” ☚ 侍仪司法物库 市舶司 ☛ 士曹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士曹shì cáo 官署名,东汉末年曹操丞相府置,掌工役;其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后世称参军。《三国志·魏书·韩暨传》:"太祖平荆州,辟为丞相士曹属。" 士曹地方上的辅佐官吏。
士曹官署名。东汉末置,为丞相府诸曹之一,以士曹属为长官。西晋时诸公府、将军府沿置,或以士曹掾为长官,至西晋末,置士曹参军为长官。东晋、南北朝沿置,北齐时诸州府设士曹行参军为长官。隋、唐时诸府士曹长官称士曹参军,诸州士曹长官称司士参军。掌津梁舟船,宅舍公廨及百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