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土族邦宪法和议会
1974年塞岛事变后,希、土两族联合政权完全解体。土族邦于1975年2月宣布成立“塞浦路斯土族邦”,总统拉乌夫 ·登塔什。1975年4月27日土族邦制宪议会通过宪法,并于6月8日土族区举行公民投票后批准生效。同年6月27日选举产生了首届土族邦议会。宪法规定,议会每5年普选一次。1983年11月15日,土联邦议会特别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宣布成立“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登克塔什连任总统。土耳其政府立即予以承认,希腊和塞浦路斯希腊族表示坚决反对。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要求撤销“独立宣言”,呼吁各国不要承认除塞浦路斯共和国以外的任何塞浦路斯国。塞浦路斯土族拒绝了安理会决议,土耳其政府表示决不撤销原来给予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