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8月28日由国务院批转。共七章二十条。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加强基本建设经济核算,提高投资的经济效果,对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试行银行贷款的办法。条例对贷款的范围和对象、依据和条件、申请和审批、支付和监督以及贷款的还本付息等,均作了原则规定。当建设银行与贷款单位在执行贷款合同发生争议而又不能达成协议时,条例规定由人民法院经济庭仲裁和处理。
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
1979年8月28日国务院批准发布。共7章20条。条例对贷款的范围和对象、依据和条件、申请和审批、支付和监督以及贷款的还本付息等,均作了原则规定。当建设银行与贷款单位在执行贷款合同发生争议而又不能达成协议时,条例规定由人民法院经济庭仲裁和处理。另外,在基本建设方面,国务院还颁布了一系列相应的基本建设法规,如 《基本建设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