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厂址选择
亦称“建设场地选择”。在指定地区内选择拟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和确定其具体建设地段的过程。它是基本建设布局的基础环节。厂址选择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建厂速度、建设成本、生产发展、产品成本等方面。它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根据拟建项目的技术经济要求,结合建厂地区的自然地理特征、运输条件、水源和动力供应条件、建筑施工条件以及环境保护要求和住宅区布置要求等,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满足建设和生产经营要求的、建厂费用和经营费用省的建厂位置。从生产性建设方面看,所选厂址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场址面积能容纳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的合理布局,并能满足将来扩建的需要; 地势应符合工艺流程的要求; 地质、水文和土壤耐压力应满足建设需要,不宜在断层、岩溶、流沙层、阴河、古井、古墓、土崩、二级以上大孔性土、有用矿床区、洪水淹没区、矿坑塌陷区、八级以上地震区以及滑坡下建厂,地下水位应尽可能低于地下建筑物的基准面; 要尽量靠近水源,便于用水和污水处理; 要尽量靠近铁路、大川、车站、港口和码头,交通运输方便; 要尽量靠近供电、供水、供热和其他协作配套条件比较方便的地区。厂址选择不仅要考虑生产的需要,而且要考虑生活、社会和环境等制约因素。如不准在城市上风向、水源上游、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淡水鱼区、名胜古迹和风景游览区、温泉和疗养区,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污染较严重的厂矿企业。上述要求如不能同时满足,就必须首先满足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有些建设项目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有一些特殊要求需要满足。如大量用气的炼油厂、染料厂、胶合板厂等的建设厂址应尽量接近蒸气来源地,以免输送蒸气时损失过多的热量。当若干建设项目建在同一地区时,应进行联合选择和成组布局。按厂址选择的工作深度可分为规划性选厂和工程性选厂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