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的变化
从1949年,尤其是1978年以来,居民家庭用品消费有了很大变化,各种耐用消费品陆续进入居民家庭,成为居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50年代初期,居民家庭大部分收入用于吃、穿支出,很少用于日用品等的消费上。到60年代,城镇居民才逐步增大对文娱用品的消费。五六十年代城镇居民视手表为大件,热衷于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的消费。七八十年代,城镇居民开始了对新一代大件商品的消费,如电风扇、洗衣机、黑白电视机。80年代末,城镇居民家庭掀起了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消费热,90年代初又掀起的录像机、高级组合音响、家用空调器的消费热。日用机电消费品和文娱用机电消费品,以极大的速度在城镇居民家庭中不断普及和更新换代。
据抽样调查资料,1981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的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数量分别为73.67辆、59.33架、226.67只、94.33台,基本达到饱和,而这时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的黑白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的数量分别为64.00台、44.00台、1.67台,每百户家庭拥有的电冰箱数量为0.33台,彩色电视机数量则为0。到1992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的“老四大件”数量已在基本稳定中呈下降的趋势,其拥有量分别为自行车159.39辆、缝纫机58.95架、手表269.60只、收音机32.24台。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电风扇达222.61台、洗衣机79.71台、电冰箱、彩色电视机分别为60.39台和61.41台,录相机也已有5.31台。大件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如此之快,在城镇居民的各项生活消费中居于首位。预计90年代后期,城镇居民家庭将对空调、电话、家用汽车等新兴的耐用消费品产生兴趣,录相机将在城镇居民家庭中逐步得到普及。总之,对一些新兴的高档耐用消费品的消费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还将继续处于旺盛的增长态势。
城镇居民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开始注重居室生活条件的改善。这一方面体现在对高档娱乐用品的追求上,如观赏型的高档娱乐用品彩色电视机、录相机、立体声收录机等的消费迅速发展;另一方面是一些“参与型”的高中档音响设备和乐器也开始进入居民家庭,如钢琴、电子琴、电吉他等拥有量也在迅速增加。1992年末,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钢琴0.46架,其他中高档乐器7.64件。另外,居室装璜日趋兴盛,过去只能在宾馆、饭店看到的各种新颖、别致、美观、高雅的室内装饰品如今在寻常百姓家也可看到。如各种地毯、窗帘、地板革、马赛克、吊灯、壁灯、盆景、插花等已成为一种潮流涌进千家万户,而一些造型新颖、高雅别致、具有家庭实用价值的工艺美术品更是备受青睐,销量直线上升。据抽样调查,全省城镇居民1992年人均用于室内装饰品的费用为5.32元,比1985年增长5.41倍。节时高效的家庭日用机电用品,如电饭锅、电烤箱、新近兴起的微波炉、电磁灶等,各种现代化电热炊具,各种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具和卫生、清洗机具等购买量持续增加。据抽样调查,199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购买机电耐用品支出37.86元,比1985年增长21.11%。1992年末,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电炊具49.02个,淋浴热水器9.73台,排烟机10.73台,吸尘器3.3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