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预测
一个城市的人口无时不在增减变化,但是它的变化并不是杂乱无章,而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预测,就是根据城镇人口的现状和发展特点,通过运用比较可靠的科学方法来推测若干年后城市人口状况的方法,它包括人口数量和人口质量的预测。
人口预测的意义及要求:
在制定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计划期内各时期的人口总数是其中的基本指标之一。只有做到人口发展计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相协调,才能加速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计划期内的人口总数的预测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到城市中社会福利、文教卫生、城市用地规模、城市布局以及对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安排等项工作的规划,是研究未来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城市人口规模预测,一般要符合以下要求:
(1) 要符合人口增长的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因为城市人口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是受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制约的。
(2) 应根据 “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 的原理,以国民经济计划为依据,在调查研究城市地区自然资源和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分析劳动力在各部门的合理分配,使人口劳动构成合理,为生产和生活配套建设创造条件。
(3) 要充分发掘城市内部劳动力的潜力,分析 “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 可能的速度和规模,以求得城镇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与来源之间的相对平衡,使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预测具有切实可靠的基础。
(4) 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分析城市人口发展的合理规模。
(5) 要遵循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方针,严格控制大城市城区的人口规模。
城市人口发展规模预测的方法。
进行城市人口发展规模预测的方法有两大类型: 一类是根据城市发展中对经济活动人口 (或基本人口) 的增长要求和经济活动人口 (或基本人口) 占总人口的合理比例,确定规划期末的城市总人口。这类方法有劳动平衡法、劳动比例法、职工带眷系数法。另一类是根据人口增长的速度、人口构成特点及人口政策等社会因素,确定合理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算城市人口自然增长数; 再根据城市发展的可能条件,确定合理的机械增长率,计算机械增长人口。这类方法有综合分析法、回归分析法、人口发展方程等。
(1) 劳动平衡法。这是我国城市规划中经常采用的一种预测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计算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对城市发展提出的任务,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性质和职能; 然后根据城市的职能以及远景发展规模来推算基本人口、服务人口; 再按照被抚养人口参数,推算被抚养人口; 最后,算出城市总人口。这类方法适合于城市有较大发展、国民经济比较具体落实、有关人口统计资料比较齐全的中小城市和新兴工业区。其计算公式是:
规划期末城市总人口=规划期末基本人口数÷[1-(服务人口的百分比+被抚养人口的百分比)〕 =规划期末基本人口数÷基本人口百分比
其中,基本人口是城市中为外地服务的厂矿、机关和学校的职工人数; 服务人口是为城市本身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被抚养人口是16岁以下学龄青少年儿童和男60岁、女55岁以上老人、从事家务的劳动妇女、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以及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和其他待业人口。
(2) 劳动比例法。运用这种方法首先应将城市人口划分为就业人口和非就业人口两类; 然后,再根据城市职工分类统计,将就业人口按行业分类 (如工业企业、基本建设、交通邮电、农村水电、商业服务、城市公用事业、财政金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类),前四类为物质生产部门的职工,后五类为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职工。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就业人口与全体人口的比例,推算出规划期末城市总人口。其计算公式是:
规划期末城市总人口=规划期末物质生产部门职工人数÷ (规划期末物质生产部门职工占职工总数的%×就业人口占总人口的%) =规划期末物质生产部门职工人数÷规划期末物质生产部门职工占总人口的%
(3) 职工带眷系数法。这种方法通常用于预测新建小城镇的人口规模,它根据规划期内所确定的厂矿企业、对外交通运输等建设项目及其预定规模,确定物质生产部门的职工人数; 再从整个城镇着眼,根据生产与生活配套的要求和规定,确定物质生产部门职工与非物质生产部门职工的比例。推算规划期末的职工总数; 然后,再根据单身职工、带眷职工与带眷系数推算出城市总人口。其计算公式是;
规划期末城镇人口发展规模= (带眷职工×带眷系数) +单身职工
(4) 综合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来预测规划期末人口规模。其方法是:
规划期末城镇总人口=城镇现有人口数+规划期人口自然增长数+ (增加带眷职工×带眷系数) +增加单身职工数-城镇人口的调出数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规划期内劳动人口与非劳动人口的相互转化,并且较为繁琐,精确程度相对较低,适用于城镇人口就业比较充分和缺乏完备的人口统计资料的旧城、县城、小城镇和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