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崖遗址程颢1032~1085黄河下游地区山东龙山文化与岳石文化的遗址。位于山东省章丘市龙山镇武原河畔“城子崖”台地上。1928年发现,1930年~1931年发掘,并将下层以磨光黑陶为主要特征的新石器时代遗存称为“黑陶文化”,后以该遗址命名为“龙山文化”。50年代后半期又专称为“山东龙山文化”。典型陶器有肥袋足甗、白衣黄陶袋足鬶、鸟首式足鼎、高柄豆、三足盘、带鋬杯以及制作精巧的漆黑光亮蛋壳陶。90年代又进行了复查与发掘,确认有3座城址:下层为龙山文化城,中层为岳石文化城,上层为东周时代城。该遗址是中国学者首次发现与发掘的以新石器时代为主的遗址,对当时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该遗址1961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宋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字伯淳。洛阳(今河南)人。人称明道先生。为宋明理学的奠基人之一。出身于世家。生于父程珦的任所黄陂县(今湖北),童年时代随父任辗转,十五六岁时受学于周敦颐,嘉祐二年(1057年)考中进士,次年任京兆府鄠县主簿,后迁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熙宁二年(1069年),为三司条例司属官,奉王安石派遣视察农田水利赋役情况,迁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上疏十余章,议论时政,言王安石变法之害。后改签镇宁军节度判官。五年(1072年)以后,虽然担任监西京竹木务、知扶沟县事、监汝州酒税等职务,但更多的时间转向学术和教育活动。次年初回到洛阳,便“日以读书劝学为事”,“士大夫从之讲学者,日夕盈门”。元丰八年(1085年),司马光为门下侍郎,召为宗正寺丞,未及上任而病故,葬于伊川,赐谥纯公封河南伯,从祀孔庙。 程颢与其弟程颐建立了理一元论的本体论,把中国古代哲学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理”是世界万事万物的普遍规律和准则,“天理”是万事万物永恒的最高精神存在。“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天理是万事万物的最高主宰。他在《遗书》中指出“心是理,理是心”,认为“理”存在于人们心中。“心便是天”,世界万物“都自这里出”。否认客观世界的存在,把心中之“理”作为主宰万物的最高存在。而“天”又是一种普遍的规律,道德的准则。“天”就是总括一切的,“天者理也”。于是“天理”这个万事万物的普遍的永恒法则和准则,也成了一个包括一切的最高精神实体。天、道、理、易都是一回事,“生生不已”就是宇宙形成的根本道理。他很少涉及“气”,他在讲“气”时多指人性修养问题。在认识论方面,认为认识对象不是客观事物,而是存在于人的主观思想中,主张“内省”,“诚敬存之”。他在《外书》卷1中说:“人心莫不有知”,只有“心得之,然后可以为己物”。即认识来源于内心,人们只要进行静心内省,就能得到所需要的一切。人的视觉听觉所得到的东西是有限的,而人们的“心”则是无限的。只要内心修养的功夫做到了,就能了解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人们通过一种内心体贴功夫,才能达到“仁”的境界。他强调“诚”和“敬”,“正心寡欲”。他认为有两种知识,即“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二者各有利弊,需要互相取长补短,才能得到“真知”。 其哲学思想中,包含着一些辩证法的因素。他在《遗书》卷11中说:“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阳长则阴消,善增则恶灭。”就是说,事物的矛盾是普遍的,是有规律的。又说:“中之理至矣,独阴不生,独阳不生。偏则为禽兽,为夷狄,中则为人。中则不偏,常则不易,惟中不足以尽之,故曰中庸。”就是说,事物在屈伸往来的变化过程中,遵循“中”的法则,就是中庸之道。 在人性论方面,《遗书》卷1中说:“‘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即人根据天生所禀的气不相同,乃有善恶的区别。气禀来自天命,不是人们随意可以损益的。他认为性即道,道在每个物体内部都是充足的,没有缺乏,这就是“善”的,恶是来自气,所以气质之性是有恶的,必须经过“修治”,才能恢复善性,也就是天命之性。 其历史观,基本继承了先秦儒家学派“法先王”的观点。《程氏文集》卷1中说:“圣人创法,皆本诸人性,极乎物理,虽二帝三王不无随时因革,踵事增损之制”,“然至乎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则前圣后圣,未岂不同条而共贯矣”。他承认社会历史是发展变化的,但这变化只是现象的,不是本质的。作为一切事物的“理”(天理)是不能改变的。因此,他在对待王安石变法的态度上处于保守派的地位。 程颢与其弟程颐的学说,后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 “程朱学派” 。其著作有 《定性书》 、《识仁篇》 等。后人将他与程颐的著作合编为 《二程全书》 。1981年中华书局校勘出版《二程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