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国旗由黑、绿、蓝、黄四色组成。带有黄边的黑色宽条从左下角直至右上角,绿、蓝两个三角形分列左右。黑色表示非洲黑人;绿色代表土地,又象征对穆斯林的信仰;黄色表示矿藏和财富;蓝色代表河流,湖泊和海域。1964年4月26日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联合共和国成立时定为国旗,同年10月改为现国名继续沿用。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国旗由黑、绿、蓝、黄四色构成。绿色和蓝色分别呈三角形,靠旗杆的一边为绿色直角三角形,正角的下方为蓝色直角三角形。带有黄边的黑色宽带通过旗的右上角和旗杆下边的下角。坦桑尼亚绝大多数为非洲黑人,黑色象征人民; 绿色象征美丽的土地; 黄色象征丰富的矿藏和财富;蓝色象征坦桑尼亚河流、湖泊和海域。坦桑尼亚领土包抱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两部分。坦噶尼喀因坦噶尼喀湖而得名,素有“剑麻之乡”的称号; 桑给巴尔来源于波斯文、原意为 “黑人的土地”,有“丁香之岛”的称号。19世纪中叶,英国、德国殖民势力开始入侵。1886年起,坦噶尼喀成为德国势力范围。1890年桑给巴尔沦为英国 “保护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取代德国统治坦噶尼喀。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分别于1961年和1963年宣布独立。1964年4月26日,联合组成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联合共和国,组成联合共和国时采用上述国旗。同年10月29日,改称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国旗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