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独立宣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独立宣言》 北美13个英国殖民地宣布摆脱英国的宗主国统治,建立独立国家的政治宣言。主要由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起草,于1776年7月4日在费城第二次大陆会议上通过。独立战争爆发后,广大殖民地人民对战争的性质不甚了了,以为只是反抗英国政府的暴政,而不是为了摆脱宗主国的统治。为了明确战争的目的和号召人民积极参加到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战争中来,因而召集了第二次大陆会议并经两次表决通过了这份政治文件。宣言分为五个部分:前言;基本政治理论的简要说明和北美人民的权利来源;英王的暴虐统治和北美人民努力减轻苦难的不成功的尝试;13个殖民地要求独立的政治立场;签名。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列举英王给殖民地人民造成一系列“痛楚”的第三部分最为重要。依照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的精神和模式,宣言列举了对英王的指控,用以证明英国的殖民统治已使殖民地人民忍无可忍。尽管英国议会应对殖民地的人民最痛恨的行为负有全责,但按照当时公认的主权原理,英帝国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只通过它们相互间对国王的效忠而联系在一起,对英国议会则并无法定的义务和联系,因而,只有当斗争锋芒直指英王时,宣言才能起到号召人民的作用。可是,对于后世来说,宣言最重要的一部分是阐述那些“不言而喻的真理”的政治哲学部分,它们是: 由于《独立宣言》是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的标志,所以宣言通过的7月4日被确定为美国的国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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