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transfer of contracting land use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承包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这种转让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而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上允许的,法律上应受到保护。转包土地的报酬,一般可相当于国家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即该地转让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3~6倍。 土地转包 土地转包被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在农田承包户之间的转让。是使土地规模日益适度,修正责任制初期“均田化”的措施。主要有“无偿转包”和“有偿转包”两种形式。 ☚ 土地转让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 00004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