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土地增值税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土地增值税increment tax on land value以土地增值额为课税标准而征收的税。土地税的一种。世界各国开征的土地增值税,又可分土地转移增值税和土地定期增值税。前者是在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就土地出售价格高于原土地购入价格的差额部分课征;后者是在一定时期内土地价格上涨时,就其价格增加部分课征。中国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从1994年1月1日起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土地增值税对土地等不动产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收益税。1993年12月13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征收对象是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30%、40%、50%、60%,土地增值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赁借其政治上的强制权力,参与国有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一种税。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税种。土地增值税的开征,有利于发挥税收的分配杠杆作用,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国现代的土地税制度,开始于清朝末期的青岛。在德国租借的胶州湾,率先开征地价税和土地增值税。对城市土地征税,开始于1928年,首先在广东创办了土地税。1930年6月30日,国民政府正式施行 《土地法》征收土地增值税。新中国成立后,在1951年开征了城市房地产税。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93年6月, 国务院根据当时房地产 “过热” 的情况,提出了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明确指出:要尽快开征土地增值税,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为此,国务院于1993年12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作为新税制中的一个税种,自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按照 《条例》规定, 甘肃省从1994年开征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房产税 ☛ 土地增值税Land Value-added Tax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是中国1993年税制改革中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具有商品课税和资源课税的双重性质。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依据为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所得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规定可扣除的项目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开征土地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土地增值税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我国1993年税制改革中开征的一个新的税种。它对规范土地、房产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税的依据是以扣除法计算的土地增值额,即出售房地产收入减去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土地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及有关费用、销售税金等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实行四级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具体扣除的项目包括:(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 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 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当有下列情况时,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和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对土地价格增加的幅度按一定比例计征的地价税。课税的标准是地价的增值部分。开征土地增值税的主要依据有: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land valueadded tax对土地价格增加的幅度按一定比例计征的地价税。课税的标准是地价的增值部分。开征土地增值税的主要依据有: ☚ 房地产税收 营业税 ☛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tudi zengzhishuiland value-added tax根据土地价格增加的数额向土地所有人课征的税,亦称“土地增价税”。地价税的一种。按其性质又区分为土地转移增值税和土地定期增值税。前者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按土地所有人出卖土地价格高于购入价格的部分征收,后者在土地所有权没有转移的条件下,按一定时期内土地价格增加的部分征收。 ☚ 增值税 资源税 ☛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是1993年税制改革中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具有商品课税和资源课税的双重性质。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和不出售的房地产不征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依据为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所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规定可扣除的项目为: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开征土地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抑制房地产的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 城市维护建设税 屠宰税 ☛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又称土地增价税。是对土地价格增加的幅度按一定比例计征的地价税。课税标准是土地价格的增加部分。我国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中规定的税率计征。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去本条例中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如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条例中还规定了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 ☚ 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简称转让房地产) 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包括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 耕地占用税纳税环节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亦称“土地增价税”。“地价税”的一种。参见“地价税”。 ☚ 土地原价税 房产税 ☛ 土地增值税increment tax on land va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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