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国有化理论
关于废除土地私有制、把土地收为国有的理论。早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一些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就提出过实行土地国有化的主张,例如,英国的托马斯·斯宾思(Thomas Spence,1750—1814)在1775年就出版过题为《土地国有论》的著作;威廉·奥格尔维(William Ogilvie,1736—1819)在1782年发表的《土地所有权论》,也曾提出实行土地国有化,由人民平等使用土地的各种设想。但他们的主张都带有空想的性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土地所有制和地租问题进行科学考察的基础上,指出了土地国有化的必然性,主张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治统治后剥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和地产,并通过合作化逐步使小农的土地也归国家所有,最后实现土地的全部社会所有和有计划使用。苏联在十月革命后,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权颁布了土地法令,废除了土地私有制,使土地国有化在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