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文化遗存
土司制度是我国古代南方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壮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从羁縻制度发展而来。从唐代起,中央王朝就在壮族地区建立了羁縻州县,实行羁縻制度,封土著壮族首领为官,许其世袭,准其自治。宋代继之。元代则发展成为土司制度。到了明代壮族地区土司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清代开始衰落,到了民国时期才全部结束。壮族地区土司制度主要建立在今广西百色、南宁、河池、柳州等壮族和其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及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其它地区虽亦有土司、土官,但为数很少。土司制度是一种封建领主制度,虽比封建制度落后,但却又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适合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特殊制度,对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民族间的交流和融合,捍卫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起了一定的作用。壮族地区土司制度存在数百年之久,有着丰富的文化遗存,主要有墓葬、遗址和文物等。墓葬多为明清墓,一般由封土堆、墓室、墓围、祭台和神道等部分组成。有单葬也有合葬,葬式均为一次葬。大部分墓都有墓碑,像生物和华表。明代土司墓封土堆多为馒头形或盔帽形,清代土司墓则多为宝塔式或亭阁式;明土司墓有浮雕的较少,清土司墓有浮雕的较多。遗址则有古城遗址、衙门遗址、军事遗址、道路遗址、寺庙、塔、阁、桥梁、石刻等。文物则有铜器、玉器、铁器、金器、碑刻、石雕、印章等。这些文化遗产是研究壮族地区土司制度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珍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