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银行业务中心指某地区扮演国际投资以及金融中心的角色,世界各地的银行因谋利与便利的理由,而到此处建立分行,因而形成一个国际银行业务中心。合于此标准者有伦敦、纽约、巴黎、卢森堡、苏黎世、巴林、香港、巴哈马等地。若以外国银行的个数言,伦敦可称得上是世界之冠,在1967到1981年之间,在伦敦设立的外国银行由114增到420个,又因欧洲通货存款(Eurocurrency deposit)、欧洲债券 ( Eurobonds) 的发行、二级交易(secondary transaction)、资财投资、银行联贷的发展等因素,促使伦敦的外国银行界规模相当庞大,因而能维持金融中心的领导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