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补充贷款IMF Supplementary Financing Facility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用来补充普通贷款的贷款。1977年4月设立。1973年末各国国际收支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产油国有大量的盈余;另一方面,工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赤字很大。国际收支严重不平衡,会员国要求基金组织发放比普通贷款数额更大、期限更长的贷款。基金组织向8个产油国与8个工业发达国借得77.84亿特别提款权,贷给国际收支严重不平衡的国家。贷款期为7年,备用安排期为1~3年,3.5年开始还款,每半年1次,分8次还清。贷款利率,头3.5年相当于付给提供资金的债权国的利率加0.2%,以后则加0.325%。此项贷款已于1981年全部承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