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银行英文National bank的意译,向美国联邦政府领取工农业执照的美国商业银行。美国的大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是国民银行。根据美国国会1863年2月通过并在1864年作了修订的 《国民银行法》,国民银行可以用公债作保证,发行同等金额的银行券。1913年美国颁布 《联邦储备法》,规定所有国民银行都必须加入联邦储备系统,成为会员银行。1935年联邦政府取消了国民银行发行银行券的特权,将发行权集中在联邦储备银行。至1980年,美国国民银行为4425家,占美国银行总数14836家的1/3弱,但它却控制了全美商业银行资产和存款的60%以上。国民银行在美国银行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 国民银行 国民银行national bank专指向美国联邦政府登记,经批准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接受政府管理的商业银行。美国的大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是国民银行。这种银行最早是根据美国国会1863年2月通过并于1864年作了修订而颁布的《国民银行法》而建立的,可以用美国政府债券作保证发行同等金额的银行券。1913年美国颁布《联邦储备法》,规定所有国民银行都必须加入联邦储备体系,成为其会员银行。1935年联邦政府取消了国民银行发行银行券的特权,将发行权集中到联邦储备体系,国民银行专营商业银行业务。 ☚ 区域性银行 官办银行 ☛ 国民银行 国民银行美国的一种商业银行。向美国联邦政府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这种银行是根据美国国会1863年2月通过并于1864年作了修订而颁布的《国民银行法》建立的,被授权在有大量美国政府债券作保证的基础上发行银行券。美国的大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是国民银行。它在美国银行体系中占主要地位。到1890年国民银行有7000多家,有银行券发行权。1913年美国颁布《联邦储备法》,规定所有国民银行都必须加入联邦储备体系,成为会员银行。1935年联邦政府取消了国民银行发行银行券的特权,将发行权集中到联邦储备银行。此后国民银行专营商业银行业务。1980年统计,国民银行为4425家, 占美国银行总数的1/3弱;但它却掌握了美国商业银行资产和存款总额的60%以上。 ☚ 多国银行 合作银行 ☛ 国民银行 国民银行向美国联邦政府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美国商业银行。美国的大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是国民银行。根据1864年“国民银行法”规定,国民银行可用公债作保证,发行同等金额的银行券。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法”规定所有国民银行都必须加入联邦储备系统,成为会员银行。1935年联邦政府取消国民银行发行银行券的特权,将发行权集中于联邦储备银行。国民银行在美国银行体系中占重要地位,其数量虽不足美国银行总数的半数,但却控制了全部银行资产和存款的60%以上。 ☚ 州银行 合作银行 ☛ 00002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