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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对计划期内社会再生产的主要活动、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所作的部署和安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既互相区别,又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基础,社会发展给经济发展以巨大影响。因而,这一计划的制订必须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具有高度的科学性,既要积极可靠,又要留有充分的余地。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指国家对计划期内社会再生产的主要活动以及科学、技术、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等主要方面所作的安排和部署。主要组成部分有: 国民 (内) 生产总值、农业生产、工业生产、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国内商业、对外贸易、财政金融、劳动工资、物资分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文教卫生、广播、体育、国土开发整治、地区协作、人口、人民生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计划。我国过去只编制国民经济计划。从1981年起,开始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使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紧密地衔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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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Planning

国务院制定的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两个大类计划的总称。在这一计划中,国家对计划期内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教育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全面的部署和安排,计划是 “粗线条的和富有弹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有效工具。原来只包含国民经济计划,为了全面反映和规划整个社会的生存空间和生存状态,1982年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就及时地增加了社会发展计划部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采取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 的方法和程序。首先由国务院根据历年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编制出计划指标的控制数,各地区、各部门自下而上编制计划草案,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经国务院审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成为正式文件后逐级下达,组织实施。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发动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实事求是地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计划,确保计划的科学性。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三种形式。长期计划又称远景规划,期限一般在10年或10年以上。它对国民经济、科技及社会事业长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部署,如战略目标、战略重点转移、重大的经济结构调整、生产力的合理布局、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推广与应用,都要在长期计划中解决,因此它在整个计划体系中起主导作用。中期计划又称5年计划,是长期计划的具体体现,也是计划的基本形式。这一期限大体上能够反映大中型项目从建设到投产、重要产品的更新换代,重大技术经济政策的实施、专业人才的培养所需时间。年度计划则是具体实施的行动计划,是中期计划的分年度行动方案,需要确定年度的各项具体任务、主要指标和实现计划的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规律及其他要求,遵照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制定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基本任务及综合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社会总产品、国民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项指标、经济效益、技术进步、人才培养、人民生活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等方面目标,以及生产力布局、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等等。(2) 部门经济发展。如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通讯、财政和信贷收支等计划。(3) 流通计划。如生产资料流通、生活资料流通和对外贸易计划。(4) 地区经济发展和协作。如省、直辖市、自治区,东部、中部、西部及其相互之间经济发展和地区协作,国土开发和整治计划等。(5) 科学研究和教育发展计划。如科技成果推广、普及,科技攻关、基础科学研究计划、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及成人教育等计划。(6) 社会发展。如城乡建设、社会福利与保障、人口、劳动就业、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保护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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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原称“国民经济计划”。社会主义国家对计划期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科技文教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所作出的全面指导、部署和安排。它是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对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的工具。它是根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价值规律和其他规律的客观要求,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分别由国家(中央)和地方(省、市、县)编制。它的具体内容根据每个时期的政治经济任务和技术经济政策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其内容主要包括:
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基本任务和综合指标;
❷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计划,
❸地区经济发展计划和协作计划;
❹科学研究和教育发展计划;
❺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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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对未来时期经济、科技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活动所作的部署和安排。建国以来,我国已经实行了七个五年计划,前五个五年计划,主要是经济发展计划,内容不够完备。按照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将国民经济计划改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一名称的改变,表明了计划经济水平的提高和计划方案趋于完备。从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开始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仅包括经济发展的部署,而且包括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部署。其主要组成部分有: 社会总产品、国民收入和经济效益、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运输和邮电通信、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国内商业、对外贸易、外汇收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国土开发和整治、地区协作、人口、人民生活、环境保护和社会秩序等计划,构成了一个由经济发展、科技发展、社会发展相互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具体由各级计划委员会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编制,最后由全国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计划一经批准,就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实现。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可按一定程序进行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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