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民宪政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民宪政会又称“帝国宪政会”。中国清末保皇派的政治团体。以“君主立宪为宗旨”,达到“君民共治,满汉不分”的目的。1906年12月,康有为在美国《中国维新报》上发表公告,通知各地保皇会,于1907年2月13日改名为国民宪政会,并附简章24条,提出“上崇皇室,下扩民权”;“巩固国防,奖励民业”,“要求善良之宪法,建设有责任之政府”政纲。同年3月,康有为又将国民宪政会正式定名帝国宪政会。本部设在上海,杨度为干事长,徐勤为会议长。1908年,康有为联合亚、美、欧、非、澳五洲的会员上书请愿,要求早日召开国会,致电《时报》,要求继续组织请愿,这些活动均以失败告终。1910年底该会改为帝国统一党。 国民宪政会亦称“帝国宪政会”。清末保皇派的政治团体。光绪三十二年七月(1906年9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十月二十四日(12月19日),康有为于美国纽约出版的《中国维新报》上发表公告,通知海外一百七十余埠保皇会组织于旧历元旦(1907年2月13日),一律改称为国民宪政会,并附简要章程二十四条,提出“上崇皇室,下扩民权”的政治主张。曾向清政府请求立案,但未被承认。该会仅在海外活动。参见“保皇会”。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