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是指我国的四家专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1994年金融体制改革,决定国家专业银行改为国有商业银行。它们都是直属于国务院的经济实体,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管理。各专业银行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依照国家的经济和金融政策、法令、规章和计划,独立行使职权、自主经营业务、独立经济核算。国家专业银行是经营存款货币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活动内容大体相当于世界各国称之为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之所以称为 “专业”银行,是由于各有其专门划定的经济领域,目前四家专业银行的业务,基本上按城市、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外汇进行分工,但在相当范围内允许业务交叉,并在一定程度上展开竞争。
我国的专业银行都是全国性的银行,总行均设在北京,除中国银行外,其他各专业银行均按行政区划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分别受专业银行总行垂直领导,分层管理,同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