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券发行与转让市场。中国国库券发行由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每年发行1次。国务院于1988年4月21日,首批在上海等7个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1985、1986年向个人发行的国库券可以上市转让,但自营买卖的价格不得超过国库券面额的1.5%,代理买卖每笔交易收取的手续费不得超过交易总面额的6‰。
国库券市场
国库券发行与转让的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转让)市场两部分。国库券是国家财政当局为调节国库收支而发行的短期债券。英国早在1877年就开始发行国库券,并出现了国库券的转让。后来,欧美各国仿效英国相继建立了国库券市场。国库券市场是西方货币市场中较为稳定和发达的一部分。
国库券的发行者是国家财政当局,其投资者主要是银行、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企业、各种基金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团体和私人等。其发行量取决于国家财政政策的需要。它不象股票、公司债券那样容易受经济周期变动的影响产生风险,同时,国库券收益税负较轻。如美国国库券收益只交纳联邦政府税,可豁免州和地方政府税;有些国家还免税。因此,尽管国库券利率较低,但仍吸引了大批的投资者。在西方,随着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程度不断加深,国库券市场逐渐成为贯彻货币政策的领域,国库券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工具。中央银行在国库券市场上买卖国库券,实施公开市场操作,从而将松的或紧的货币政策目标传递到经济中去。需要放松银根时就买进国库券,要紧缩银根就卖出国库券。
中国自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到1988年已累计发行454.05亿元,为国家重点建设集中了必要的资金。1988年4月21日又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国库券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团体等。中国国库券市场主要是国家财政部门的筹资市场,中央银行还未进入国库券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