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暂行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暂行规定 《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暂行规定》The Interim Examination Provisions on Secret Technology Export of China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保密局于1989年12月6日发布,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共14条。其主要内容是:(1)制定该规定的宗旨。是为了保守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建立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制度,维护我国技术优势,保障对外科技、经济合作与交流的顺利进行。(2)国家技术秘密的定义。是指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为秘密级、机密级和绝密级的发明、科技成果和关键性技术(包括阶段性科技成果、技术诀窍、传统工艺)。(3)审查的范围。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援助、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方式向国外提供国家秘密技术,或者出口产品、设备中含有国家秘密技术的,都应办理审批手续。(4)审查的原则。主要是三方面: ☚ 技术出口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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