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驻兰特派员办事处
由审计署于1991年在兰州设立。现有编制120人,内设办公室、综合处、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工业交通审计一处、工业交通审计二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人事教育处和机关党委11个处室。刘国权任驻兰州审计特派员。审计署驻兰特派办实行特派员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审计署的计划安排, 对甘肃和新疆两省区的省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对甘肃和新疆的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对中央部门所属在甘肃和新疆的行政、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对中央部门所属在甘肃和新疆的行政、企业、事业组织的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国际组织援助、赠款和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审计署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同时根据审计署统一组织,参与全国范围的交叉审计。截至1998年底,已累计完成审计项目274个,共审计出违纪金额919 719万元, 其中应上缴财政41 600万元,已上缴27 959万元,追还侵占挪用资金45 243万元, 累计罚款6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