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政府 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官府 公所(乡~) 公府 政府 台家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阁(内~;组~) 国家最高领导机关:中央 中央政府:中枢 中权 政府的中央机构:台省 某些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议会 国会 执行国家权力的机关:行政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法院 外交代表机关的通称:使馆 国家储存财物的总机关:国库 金库 帑藏 没有油水的机关:清水衙门 (办理事务的部门:机关)
另见:机构 单位 设置1 办理 办事官员 雇员 ☚ 机关 旧政府机关 ☛ 国家审判机关即〔审判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通常指普通法院。从广义上说,也包括行政法院、特别法院和军事法院等审判机关。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判、镇压阶级敌人的反抗,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专政及其阶级利益。它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行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之一。在我国,审判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组成,受它监督,对它负责。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实行依法独立审判、公开审判、合议制、对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等审判原则。 国家审判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指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即表明国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任何其他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审判权。宪法还规定“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是指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 省、自治区的地区 (盟、州)、直辖市的区的中级人民法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指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水上运输法院、森林法院、海事法院及其他专门法院。 ☚ 特别行政区 国家检察机关 ☛ 00002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