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决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指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查、批准国家决算的过程。按我国制度规定,每年年终前,财政部要拟定和颁发国家决算统一编报办法和决算表格,并逐级下达。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进行年终清查,对决算编制做好基础工作。年度终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各自的预算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下而上地编制单位决算草案和总决算草案,并逐级审查汇总。财政部根据中央各主管部门报来的汇总单位决算,汇编成中央决算草案,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总决算,汇总为全国的地方决算,最后,将中央决算和地方总决算汇编为国家总决算,即国家决算。中央决算草案由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乡、民族乡、镇的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各级政府决算经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将批准的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