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定关税即“自主关税”。 国定关税“协定关税”的对称。指一个国家基于其主权独立自主地制定并有权修订的关税制度。它的税率有单一税率和复式税率两种。采用单一税率时,对一切国家均按一种税率计算征税。复式税率主要有最高和最低两种税率。对不同国家应用不同税率,一般与本国订有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采用最低税率,与本国没有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国家采用最高税率。但有些国家定关税有各种税率。例如美国对一般进口产品的税率分特惠国税、最惠国税和非最惠国税三种,根据商品进口国的不同情况,分别按不同的税率计算征税。 国定关税National Tariff见“自主关税”。 国定关税 国定关税“协定关税”的对称。亦称“自主关税”。由一国政府独立自主地制定的关税。包括关税税率及有关关税的各种法规、条例。实行国定关税的国家,可同时对签订有贸易协定,在自愿对等基础上相互减让关税的国家实行协定关税。我国自50年代以来,独立地制定、修订本国关税的一切制度。 ☚ 协定关税 互惠关税 ☛ 国定关税national tarif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