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申请出国手续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申请出国,必须依法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主要包括:(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2)领取出境申请表,并如实填写;(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党、团员要提交党、团组织的意见。无工作单位和私营、个体人员,可提交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4) 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这些证明有:
❶申请出国定居,必须提交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和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或者提交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定居许可证明的复印件。
❷申请出国探亲访友,必须提交已定居国外的亲友的邀请信件和在国外期间的生活保证证明,或者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经济担保证明。
❸申请出国自费留学,必须提交外国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担保证明或者银行出具的外汇存款证明。
❹申请出国探望公派留学人员,必须提交公派出国学习人员的邀请信件和在国外期间的生活保证证明。
❺申请出国探望自费留学人员,必须提交被探望人员的邀请信件和在国外期间的生活保证证明。
❻申请出国就业,必须提交外国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出具的聘用、雇用证明,必要时须提交劳工许可证明(未满16周岁的人申请出国就业,不予受理)。
❼申请出国继承财产,必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和要求前往继承产业的证明信件。
❽申请出国旅游,必须提交国外亲友的邀请信件和在国外期间的经济保证证明; 自备费用出国旅行的,必须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在国外旅行的需全部外汇费用证明。
❾申请出国治病,必须提交前往国家医疗机构同意接受治疗的证明和由国外亲友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担保书或者中国银行出具的有足够的生活费、交通费及医疗费用携带外汇出境的证明。
❿申请出国探病、奔丧,必须提交在国外亲友患病或者死亡的证明,亲友邀请前往探病或者奔丧的函件以及在国外期间的生活保证证明。(11)因其他私人事务 (仅指我国公民个人应外国邀请出国考察、访问、讲学办展、传授技艺等) 申请出国,必须提交前往国的邀请机构、团体或个人出具的邀请证明及经济保证证明。(12)外国驻华机构及“三资”企事业单位的中方雇员申请出国,申请人如系我国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被派遣而受雇于外国驻华机构及 “三资”企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交派出单位同意出国的证明,非前述人员,必须提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的证明。(13)自费留学人员临时回国再返回原留学国家,必须交验护照,并提交具有留学身份的证明或者交验外国的留学签证。(14)临时出境(含自费留学)人员在国外就业后回国申请再出境,必须交验护照,填写出境(变更)申请表,提交有关国外聘用、雇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交验所在国的就业签证。(5) 被批准出境人员,必须在出境前办妥前往国签证及有关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必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必须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6) 出境时,应持出境证件从我国对外开放口岸或指定的口岸出境,并主动接受边防检查站的查验。出境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拆装、转让、丢失。(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规定,以下五种人不准出境:
❶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❷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❸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❺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