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旋奏鸣曲式
由回旋曲式与奏鸣曲式相互影响、渗透,形成的兼有二者结构上某些特点的一种新曲式,它的典型结构公式为:

回旋奏鸣曲式的基本特点(对照以上公式),从主部方面看:它至少重复出现3次;大都是具有舞曲、歌曲性质的音乐;通常都强调方整性和收拢性;最常见的曲式是二段体;在第一个插部之后、即呈示部的末尾,必定出现一次主部的重复——主题、调性一律重复,因而形成呈示部在主调上结束……这些都突出地显示着回旋曲式和区别于奏鸣曲式的一般特性。从副部方面看:回旋曲式的几个主部之间的插部总是互不相同的,但回旋奏鸣曲式分布在呈示部与再现部之中的第一插部与第三插部,所用的音乐材料却是相同的;因而这两部分通常不称为“插部”,而叫“副部”;副部与主部之间形成一定的对比,可以是派生的,也可以是带对置性的对比,但副部却总是单一主题的;在呈示部中,副部(第一插部)一定出现在主部的从属调性上,而在再现部中,副部(第三插部)又一定出现在主部的同一调性上,两相对照,呈示部与再现部中两个副部的“调性对比”与“调性服从”的关系,正是奏鸣曲式的重要特征;与奏鸣曲式不同的是,这里的副部篇幅不大,往往由两句的乐段构成,有时加一些补充,形成一种结束部,而不象奏鸣曲式那样扩展。从中间插部方面看:中间插部的名称专用于回旋奏鸣曲总的呈示部与再现部之间的对比部分,又称“中央插部”;这部分与两端部分形成的对比,总要比两端部分内部(主副部间)的对比更明显;它的调性总是选择在与两端对比的从属调性上;结构上通常是二段体或三段体;中间插部到总的再现部之间,几乎一定要有连接的部分,完成向再现部主部主题和调性转移过渡、准备的任务,这与奏鸣曲再现前的准备、过渡很相似。回旋奏鸣曲式的中间插部,有时以展开部代替。回旋奏鸣曲式总的说来是回旋曲式受奏鸣曲式的影响、渗透而变形、发展的产物;它一般强调的不是矛盾冲突式的发展,而仍然是服从于某一个突出的形象,使它衬托得更丰富多采;因此,它在表现方面的基本特质,仍然以群众性的歌舞场面、风俗性的生活景象为长。回旋奏鸣曲式经常被用于大型套曲曲式(奏鸣、交响套曲)的末乐章。结合上述各项特征的作品,如贝多芬《钢琴奏鸣曲》作品2之3、作品13、作品27之1的末乐章;柴科夫斯基《钢琴奏鸣曲》作品42、《第三交响曲》的末乐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