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197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 条例规定技术改进的内容包括: ❶ 工业产品、建筑结构的改进,生物品的改良和发展; ❷ 工艺方法,试验、化验、检验方法,栽培技术,植物保护技术,养殖技术,安全技术,医疗、卫生、劳保技术,物资储藏、养护、运输技术等的改进; ❸ 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❹ 原料、材料、燃料、动力、设备及自然条件的技术措施; ❺ 统计、计算技术及其他技术的改进。奖励共分5等,以实际增产节约价值作为分等标准。奖金由采用单位支付。支付的奖金可以计入生产成本;非生产单位支付的奖金在事业费中列报。重大的技术改进,由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或省级各厅局另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