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投资政策和措施
投资政策优惠 近几年,马鞍山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商、台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其特点是比照沿海、沿江开放城市有关政策执行,有些方面放得更宽。在税收方面,三资企业所得税率与沿海、沿江开放城市相同,地方税全免,个人所得税比照沿海减半征收。在土地政策方面,与沿海地区相比,马鞍山在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方面限制条件较少,而且优惠范围广、减免地价幅度大。如,对兴办电厂、港口、公路等能源、交通以及煤气、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除征地成本外,地价减收■—50%,投资额大的再按比例减收。 如进行农业开发的,地价款全免。对水、电,除了保障供应、优先安排外,减半征收水、电配套增容费等附加费。对于外商投资于特别鼓励的项目,采取灵活措施,以项目带政策。
投资服务机构完善,工作效率高 成立了对外开放办公室,对外商投资服务工作进行统一协调。有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为外商投资提供咨询、论证、代理承办相应的审批手续。对外资项目实行会商会审,审批效率较高。市经委专设外资企业协调科,为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