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四川军政府设立的官方银行。宣统三年十月初七日 (1911年11月27日),成都宣布独立,成立大汉四川军政府。是时军政府需用浩繁却不名一文,遂采纳财政司长董修武建议,发行军用银票,并设立四川银行,专司发行事宜。民国元年 (1912年) 1月,四川银行正式成立,由财政司拨款2万元作为开办经费,委任黄宗尧为经理。在一无营运资金、二无固定资产的情况下,仓卒开业,其主要任务为监督军用银票的印刷。军用银票发行简章原规定由四川银行组织发行,而实际主持发行者为军政府财政司,四川银行仅在名义上负责。其余银行业务,因不具备条件,均未开展。成立一年中,由于军用银票发行达1500余万元,多而滥,号码重复,真伪莫辨,又以政令不一,靠省属各地解款充作兑换准备金,但解款者寥寥无几;其中解至者,也为军用票,加之尹昌衡赴藏,提走大部分现金,预定一年后开始兑现之约竟不能兑现,失信于民,币值一跌再跌。军政府迫不得已,于民国2年 (1913年) 明令四川银行撤销,同时恢复浚川源银行,兼理四川银行未完事务。民国3年 (1914年),军用票价愈跌愈低,纠纷增多,军民交困。民国4年~7年 (1915年~1918年),陈宦、熊克武相继主持川政,组织回收军用票工作最终以5折收回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