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四川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成都市西御街。前身为四川省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办公室,1974年11月5日成立。1976年4月升格为局级机构,1980年4月20日改为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内设一室五处。1983年2月16日进行机构改革,与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四川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内设环境保护处。1989年4月19日,成立省环境保护局,为省建设委员会领导下的二级机构。1995年12月升格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科研监测处、污染管理处、开发建设环境管理处、自然保护处、宣传教育处、国际合作处等10个处室和机关党委。行政编制65人,现有职工54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5人。局长郭兴邦。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开发等规划,防治污染及公害,监督管理全省自然环境保护,受理裁决行政复议案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