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省政府主管全省物价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和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成都市永兴巷。1956年8月成立四川省物价委员会,同时组建作为其办事机构的省物价局。1962年9月,省物价局划为省计划委员会的下属局 (保留省物价委员会名称)。1963年12月撤销省计委物价局,重新组成省物价委员会。1978年以后,省物价委员会再次恢复重建,1983年4月改为现名。设办公室、综合法规处 (价格信息中心)、农副产品价格处、工业交通价格处、收费管理处、价格调控处、人事教育处7个职能处室和直属机关党委,下属物价检查所、成本物价研究所、成本调查队、物价干部培训中心、四川价格报社等5个事业单位。现任局长胡安荣。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监控物价总水平,管理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调控体系; 依法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打击各种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价格暴利行为,仲裁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 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地、州、县价格管理; 为社会各界提供价格信息、价格评估和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