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布政司明清时代统管四川全省财政、民政、人事和赋税征解的机构。清代又称藩司。布政司长官为布政使,由中央直接委派,受制于督抚。清代四川布政司内设经历署、照磨署、库大使署、宝川局。1861年为筹措防军款饷,布政使司内设筹饷局,以布政使为总办,专司支发防军饷项及办理每岁报销事宜。1864年改名为办理四川筹饷报销局。1902年,四川遭受水、旱、雹灾的地域甚广,为赈济灾民设立筹赈总局,隶属布政使司,以布政使为总办。专司考核灾情,调拨灾粮,稽察各属散发之册报,收取捐款。1905年10月,四川为筹集练兵、制械等款开办彩票总公司,余利除定额补助兵工厂外,解缴藩库。1908年,为清除财政积弊,确立预算,度支部颁订 《清理财政章程》,四川1909年在布政使司侧成立四川清理财政局,以布政使为总办,负责清理全省收支款项,编制年度预决算,编写收支各款说明书。1910年为统一财政,裁撤筹饷总局、筹赈总局等机构,成立四川布政使司财政公所,由布政使主持,下设总务科、粮赋科、税务科、厘捐科、典用科、协解科等六个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