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口脚行天津最早由政府设立的官办脚行,也称“官脚行”,时间在清嘉庆元年至道光三十年(1796—1850)。所谓“四口”,即因:天津城东门一带为东口,西门一带为西口,南门一带为南口,北门一带为北口,合起为“四口”。由官府指定专人迎官接差,同时也为商民搬运货物,诸如抬轿、赶车、搬运行李和物品等,都需要脚夫承担。封建统治者为了对其加强控制,“四口”脚行曾被赋予分别统辖各处脚行和解决脚行与商民纠纷问题之责。袁世凯就任直隶总督后,废除迎官接差之事,将“四口”脚行改为起卸包商制。包税人每年交给官府14000余两,官府发给其“谕贴”,作为收款凭证。这种由官府或私人勾结官府把持的官办脚行,一直延续了100余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