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贵州省水利厅
新中国成立以前,1938年6月3日,成立省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执掌全省农田水利工程计划、贷款、行政、勘测规划等工作。1943年5月18日,省政府颁发训令,将原省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改为省水利局,并通过“水利局组织规程(草案)”。
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11月,贵阳市军管会建设接管部农林处接管原省水利局。1950年7月,成立省农林厅水利局。1956年6月,国务院同意将省农林厅所属水利局改为省水利局。张洪留任局长。
1958年7月,省水利局与中央下放我省的电业局和贵州水电勘测处合并,成立省水利电力厅。先由王文任厅长,数月后,改由黄友若任厅长。
1965年1月,省水利电力厅分别设立省水利局和省电力局。同年5月,以原省水利电力厅为基础,成立了省水利厅。李苏波任厅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3月,省水利厅改为省革委生产领导小组水利办公室。1970年2月,水利办公室与电力办公室合并,成立省革委水利电力局。1974年11月,省水利、电力分设,又成立省水利局。
1980年5月1日,省水利局更名为省水利厅。1983年5月31日,省水利厅又更名为省水利电力厅。截至1990年,先后有卫自慎、李家平、李天碧等任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