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业技术教育
民国时期,福建先后建立了福州、福安、浦城等7所高级农业、水产职业学校,还创办了一些私立农业职业学校,如陈嘉庚先生创办的水产、农林高等职业学校。
新中国成立后,福建于1958年始办农业中学,开始农业职业教育。60年代,全省办起一批半农(渔)半读的中等职业学校,至1965年,全省农业中等职业学校86所,在校生113万人;初等职业学校41所,在校生4 000多人;技工学校4所。“文革”中,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受到严重破坏,陷于停顿。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大力调整中等教育结构。1980年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根据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恢复和发展农业中学。适当改一些普通中学为职业中学,普通中学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班或职业技术课程。1982年,省委三届五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议》明确指出,“要逐步改变中等教育结构单一、职业中学太少的状况,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同年10月,省委、省政府颁布的《关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几项规定》指出,发展农(职)业中学要纳入当地工农业生产发展的总体规划,把教育发展同经济发展有机地联系起来。80年代,通过改办、新办、联办等形式,发展了一批农村职业中学,农村中等教育结构得到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善。到1990年,全省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招生数6.27万人,超过普通高中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52%。农村职业教育主要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也逐渐为广大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农村职业中学“招生难”状况有所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政府努力改善农村职业中学的办学条件。从1981年起,省财政每年都投入几百万元补助职业中学基建,同时对师资、教材、教学与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等方面采取灵活措施,大力扶持。
1990年以来,福建省根据经济建设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深化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在办学形式、招生对象、学制、专业设置、经费筹措、生产实践基地等方面实行“六搞活”政策。各地发挥学校多功能作用,突破部门办学局限,逐步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办学格局。每个县都努力办好一所职业中学,部分农村职高举办了预科班和职业初中班,努力使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更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着农业种、养、加专业办学难,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困难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努力解决。至199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达379所。其中,农村职业中学102所,比1990年增加24所;在校生达26.7万人,比1990年增加11.9万人。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6:4,提前6年达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