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收益分配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收益分配1983年,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和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经济收入由集体统一经营收入转为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经营收入两个层次。在收益分配上,形成了集体统一核算分配和农户包干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消除了平均主义弊端,初步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 (三) 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收益分配 (一) 收益分配形式 ☛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收益分配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收益分配从1982年开始,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 福建农村生产形成了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和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在收益分配上,形成了农户包干分配、集体统一核算分配和股份制分红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消除了过去的平均主义弊端,初步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 (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收益分配 (一)农户包干分配 ☛
(一)分配形式的变化/1.农业生产责任制/2. 牧业生产责任制 ☚ 3.粮食分配 (一)分配形式的变化 ☛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收益分配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收益分配1982年秋起,全省普遍推行以大包干 (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农村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各种生产要素空前活跃,出现了基于共同利益需要而形成的多种专业生产协作与联合组织,农村的分配方式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本格局。 ☚ 3.改革开放初期 (一) 大包干的收益分配 ☛ 00030459 |